材料 | 已提供 | 不能提供原因 | |
1 | 护照原件 因私护照或正式旅行证件,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以上,至少有两页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确保护照最后页有本人用 黑色签证笔的签名。 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新版中国护照。 | ||
2 | 护照复印件 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最后一页 签名页。包括 所有美国,加拿大或英国 或 申根国签证页 复印件。 | ||
3 | 两张冲洗近照 3.5 cm x 4.5 cm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 | ||
4 | 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德文,或者中文附上英文/德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 司负责人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 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 ||
5 |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 ||
6 | 银行对账单(个人) 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 ||
7 | 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 由我司提供 | |
8 | 住宿证明复印件 需包含全程在申根区的住宿, 例如:酒店订单,租房合同等。住宿证明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需和其他材料分开。 | 由我司提供 | |
9 | 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者本人所在户口本上首页复印件及每位成员信息页复印件。 | 由我司提供 | |
10 | 暂住证复印件 如您的户口所属地不属于该领区,请提供由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暂住证或者出具的暂住证明(如,警察局)。 | ||
11 | 代交委托书2张 只需再委托书右下角签名处 签名 | 由我司提供 | |
12 | 医疗保险原件 1. 承保区域:如申请短期签证,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2. 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保额不低于30,000欧元(约合30万人民币)。 3. 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 4. 如果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原件必须提供。 | 由我司提供 (我司可代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