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通知
来源:OKOK签证网 时间:2013-10-26 14:46:55
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通知,自2008年1月15日起,所持护照上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成员国中任何一国的签证,且签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中国公民,或已获得上述国家合法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入境均无需签证,可在哥最多停留30天。
根据哥斯达黎加移民局有关规定,持有有效期3个月以上的美国、加拿大、欧盟或申根国家以及日本、韩国入境签证且签证有效者,可免签入境哥斯达黎加。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签证的有效期入境时不能少于3个月。
哥斯达黎加卫生部最近重申,凡是来自或经由黄热病疫区人员务必接种疫苗,并随身携带注射疫苗证明(黄皮书),否则不允许下飞机,原机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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