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需要销签
来源:OKOK签证网 时间:2013-11-18 16:19:49
韩国签证办理下来后,无论申请者是否已持本次有效签证前往韩国,都需将护照原件交予领事馆进行销签。
若申请者无前往韩国,那么需等签证失效后方能进行销签。若申请者已持本次有效签证前往韩国,经过核实为正常出入境,无非法延期或其他不良记录,护照交至领事馆后可以当日销签,但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馆会保留日后对客人再次审核的权利。
韩国签证的办理中间会涉及到是否要收取押金(六万元整)的问题,这个需要审核客人提供的资料来决定是否要收取。如果资料各方面能体现客人会按时回国,那签一份担保函即可。如经审核,必收取押金,申请者则需按照规定交纳押金后方能取回护照前往韩国。申请者回国后,经过核实为正常出入境,无非法延期或其他不良记录,并将护照交至领事馆销签,销签后即能取回押金。若自签证生效后的5个月内,申请者没有将护照原件交给我们销签,也没有相关材料证明是合法延期,那将视作该申请人在滞留不归或违反韩国当地法律法规,所交纳的押金将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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