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eTA电子签证正式强制实施
自今年9月30日起,加拿大公民,包括双重国籍的公民(同时拥有加拿大国籍及免签证进入加拿大的国籍)需要持有效加拿大护照,才可以进入加拿大或在加拿大转机。不过,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的最新通知,为减少对这部分公民群体的影响,移民局针对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将执行“eTA短暂措施”,允许此类公民在符合相关条件后申请“特别批准”。“特别批准”获批后,可以使用有效的非加拿大护照入境,此短暂措施将从2016年11月10日持续至2017年1月31日。
据了解,递交“特别批准”申请时,需要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其一,在最近10天内需要通过航空途径进入加拿大;其二,拥有免签证进入加拿大的护照;其三,满足“已收到加拿大公民证”、“过去曾拥有加拿大护照”、“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被授予加拿大公民身份”中的任意一项条件。
如果“特别批准”获得批准,有效期为从申请中所陈述的出发时间起4天之内,如果超出4天,则需要重新递交申请。景鸿集团董事长关景鸿提醒:“2017年1月31日前可视为过渡期,目前因各种原因暂时没有取得加拿大有效护照的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现阶段可以使用以上方式入境加拿大,并利用这段时间办理加拿大有效护照。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6年11月10日起,通过航空途径进入加拿大的免签证国家和地区的人士(美国公民除外)将强制实施eTA电子签证。没有提前申请eTA电子签证的相关人士,将会被拒绝入境。
比如中国香港、台湾、澳门护照持有人原本可免签入境加拿大,但2016年11月10日起,则需提前申请eTA电子签证,否则将无法通过航空途径入境加拿大。而中国大陆护照持有人本身需持有效签证进入加拿大,因而无需申请eTA电子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