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签证:中国公民赴斯洛文尼亚须知
一、入境须知
入境或者在斯停留,除法律或者国际协定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须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偕行人入出境必须和持证人同行;以团体签证名义入出境应和团体同行,并且要随身携带身份证,团长要出具有效个人旅行证件。
二、海关规定
旅行者个人使用(非商业目的)的物品,包括个人体育运动器械、私人交通工具等,可以口头申报,免除海关税,暂时带入斯洛文尼亚国境,出境时须带出。如果旅行者为了比赛、表演或者参加培训等带入国境的体育器械,最多可以存放12个月;带入斯洛文尼亚国境的私人交通工具,时间期限是6个月。在斯留学的学生,其所带私人交通工具可以使用到学习期满。这种临时入境的交通工具不能被租赁、转让或借与其他人使用。
斯洛文尼亚海关对旅行者个人(非商业用途)携带的烟草制品、酒精饮料、香水等在一定数量内可免除关税。对携带动植物、药品、毒品和武器有明确的限制和禁止的规定。
三、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须知
斯医疗卫生事业发达,实行覆盖所有纳税家庭和个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制度。
由于中斯尚未签署社会保障方面的双边协议,因此中国公民到斯旅游须自行负担医疗保险。为了在医疗方面避免潜在的高代价风险,中国公民可在国内或者斯相关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保。
四、治安状况
斯洛文尼亚社会安定,治安状况良好。
五、交通状况和外出旅行注意事项
斯洛文尼亚社会基础设施建设良好。许多国际铁路、公路和航空线在斯过境,电气化铁路和现代化公路占相当大比重。铁路:2000年铁路总长1201公里,其中电气化499公里,复线铁路330公里。1999年客运量1501万人次,1120万人公里;货运量2857万吨公里。公路:2000年公路总长2017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27公里。全国登记车辆总数为1005933辆,其中载人小汽车847941辆,卡车44251辆,拖车29462辆。海运:航线总长17775公里。港口有3个:科佩尔港、伊佐拉港和皮兰湾港。科佩尔港为主要海港。该港建成于1958年,港区面积为450公顷,有2000米的海岸可供装卸货物,有25万平方米的仓储面积,设计年吞吐量700万吨。2000年,共有2368艘船进港,总吨位2648.8万吨。空运:共有飞机7架,国际航线总长9063公里。有3个国际机场:卢布尔雅那一布尔尼克机场、马里博尔机场和玫瑰港机场。国营航空公司为亚得里亚航空公司。对我国公民来斯旅游,建议提前和斯方的旅行社或接待单位联系,在交通和食宿方面将得到比较妥善的安排。
六、与使馆联系方式和电话
中国驻斯洛文尼亚使馆地址:Koblarjeva 3, 1000 Ljubljana, Slovenia
联系电话:00386-1-4202855/4202866
联系传真:00386-1-2822199
七、气候及自然灾害状况
属地中海气候,比较温和,降雨集中在春季,年降雨量最东部为800毫米,由东往西上升为1600毫米。冬季多雪,是滑雪运动的理想去处。自然灾害少见。
八、国籍政策
斯洛文尼亚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斯洛文尼亚公民同时还拥有外国国籍,该公民在斯洛文尼亚境内即自然被视为斯洛文尼亚公民。获得斯洛文尼亚国籍法律规定的途径有:由籍贯而得、在斯境内出生、国籍自然化(即通过合法的申请获得)、国际法规及协议。
九、驻在国参考网站
斯洛文尼亚政府:http://www.gov.si
斯通社:www.sta.si
网上指南:www.matkurja.com